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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多元,拒絕中華 文化霸凌

顏厥安(《守護民主 平台》召集人;台大法律系教授);

祝平次(清大中文系 副教授);

范雲(台大社會系副 教授);

潘光哲(中研院近史 所副研究員兼胡適紀念館主任);

陳瑞麟(中正哲學系 教授);

張 谷銘(中研院史語所副研究員)



教育部日前通過 將〈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列為高中必選課程,其中主要內容為「四書」。雖然是選修,但是高中一定要開設,擠壓到其他課程學分之後,對多數同學形同必修。雖然不單獨列入指考科目,但因為國文課綱本就選錄,因此教育部表示,增列的文化教材本來就屬於大考中心的考試範圍。

基於下列的理 由,我們非常反對教育部以這種粗暴方式強制高中開設中華文化基本教材課程,呼籲教育部應該立即停止此一措施:

(1) 台灣文化不是中 華文化的一環,因為台灣文化是一種「多元」文化,其中包含了多元文化的豐富內涵,除了中華文化外,還有原住民、新移民、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藏傳佛 教、日本文化、各種歐美文化等要素。

(2) 以四書為主的中 華文化教材,無法讓學生批判反思且正確地瞭解「中國文化」,反而可能傳達許多錯誤的知識,造成錯誤的認知。對四書的詮釋,原本就充滿爭議。四書的內容更有 太多需要被批判之處,無法更不應成為現代公民的行為指引。

(3) 以教育強制措施 獨尊「中華文化」,違反了憲法,因為憲法根本沒有提到中華文化,反而在多處強調了對各族群文化的平等尊重。「四書」的內容,可能抵觸性別平等教育法、原住 民族基本法、原住民族教育法等法規。中華文化基本教材的擬定方式,亦違反了行政程序法。

(4) 基於以上理由我 們主張,〈中華文化基本教材〉應予以廢除,教育部不應違憲違法強制實施此一教材。廢除後也不一定需要有替代課程方案。

(5) 現代公民需要更 廣泛、批判地瞭解多元文化,如果希望高中生能具備這方面的文化知識素養,應該在「多元;民主;公民;台灣;世界」等原則指引下,透過充分公民審議後再決定 課程結構與課綱。此等補充教材具體內容,應讓高中老師有更高的自主決定權,且不列入升學考試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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